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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医院运用“三制度强监管、三张网治行风、三渠道促和谐”推进依法治医

2014-10-21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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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医院
运用“三制度强监管、三张网治行风、三渠道促和谐”推进依法治医

 

    近年来,大竹县人民医院坚持运用“三制度强监管、三张网治行风、三渠道促和谐”积极推进依法治医,形成了管理者依法治院、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患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和依法化解各类医疗纠纷,促进了医院健康持续发展,并于2014年5月晋升为“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一、三制度强监管


    (一)坚持法制教育制度,切实依法依规治院。坚持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常态化,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形成依法治医氛围;通过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和资深法律专家为全院干部职工举办《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制专题讲座,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意识;广泛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让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自觉尚法守制、遵章守纪。


    (二)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切实做到民主管院。进一步完善了医院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凡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让职工全程参与、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倾听职工意见,改进管理服务方法。


    (三)坚持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院务和党务公开,做到院务管理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院务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工作情况反映制度;利用职代会、院务公开栏、征求意见箱、网络等形式,向单位职工公开医院重大决策、运营管理、人事管理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职工的监督。


    二、三张网治行风

 

    (一)规范制度构建“防控网”。强化源头防控,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重点领域工作行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关于廉洁行医的规定》等制度规范;院科两级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医务人员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医患双方签署《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医院与医药供货商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建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台帐;强化过程监管、结果评判等环节管理,对重点领域的工作行为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切实做到阳光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专项行动构建“打击网”。严格医德医风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药品、耗材专项治理行动,做到月有考评、年有总评;通过院长接待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建议,改进管理服务方式;坚持开展定期不定期查巡活动,将查巡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逗硬奖惩,保障医德医风监管落实到位;强力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视情节给予停止执业1-3个月、高职低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解聘待岗(1-6个月)、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多方评议构建“监督网”。建立行风建设社会评议制度,对医院管理服务实施全程监督。每年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和患者家属代表中聘请20名行风建设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恳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多方征集医院管理服务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改进管理服务。

 

    三、三渠道促和谐


    (一)医患协商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了医疗纠纷化解机制。一是成立了医患关系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患者及其家属来电来访和投诉;在各科室设置医患沟通室,听取患者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和流程。制定并落实“首诉负责制度”、“医疗风险警示制度”、“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等,在各病区公示医疗争议处理流程和投诉电话,完善了医疗事故争议接待、登记、调查、处理流程和机制,有效预防和依法化解医疗纠纷。


    (二)协同调解处置疑难。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省、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等,对发生赔偿额超2万元的纠纷且不能自行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卫生行业纠纷协调委员会参与调解和处理。近3年来,由行业纠纷协调委员会调处40例,成功率达100%,及时依法妥善化解了医疗争议和纠纷。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互通信息,协调处理医患纠纷。


    (三)警医联动打击医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医院于2014年6月成立了达州市首家医院警务室,快速预防和处理纠纷,防止民转刑发生;建立警医联动协作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案件,对在医院内寻衅闹事的、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证、在医院内或大门口拉横幅、散发传单、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口等扰乱医院秩序行为的,警务室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通知派出所出警处置,严防医闹及恶性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事态扩大,有效防控涉医犯罪案件发生,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