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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医院化学发光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及试剂(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1-07-28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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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医院

化学发光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及试剂(第二次)采购公告

  大竹县人民医院拟对化学发光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及试剂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竹医设采(询)[2021]9-2号

  二、项目名称:化学发光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及试剂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项目简介:共三包,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并提供下列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附件2);

  2、投标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消字号产品用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8、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六、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请登陆大竹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cdz120.com)自行下载获取。

   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或特快专递以及其它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至大竹县人民医院设备科。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7: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及结果公示: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医院择时进行开标。

  2、询价结果在大竹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cdz120.com)上公示。

   九、投标文件印制和标注(实质性要求)

  1、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盖骑缝章或每页均加盖投标人鲜章。

  3、投标文件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必须是投标文件完整扫描而成的PDF文件,电子文档可采用U盘或光盘制作。其中设备、试剂报价必须是按附件1格式填报的Excel文档,方便统计报价,无设备、试剂Excel报价文档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密封袋封面写明“竹医设采(询)[2021]9-2号投标文件”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密封以投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附件1

   2、提供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说明、详细配置清单、注册检验报告、图片资料等。

  十一、报价: 

  1、一次性最终成交价(报价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包括产品安装、运输(包括现场搬运、吊装、就位等)、培训、接口费等一切费用。注明免费质保范围及时间,有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维保响应时间,质保后配件及服务收费等。

  2、本项目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不高于挂网价及医院原采购价,但血气试剂除外(仅指医院原采购价)。考虑到不同的设备所需要的试剂种类、数量、剂量等完全不同,医院原采购价以医院原每测试单价进行对照,详见附件1。

  3、报价表统一按招标目录(附件1)要求内容填报齐全,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目录可以按规范名称修改。其中试剂及耗材不限于表中所列内容,各供应商根据所提供设备情况自行增加必需的试剂及耗材(如质控品、校准品、清洗剂及专用耗材等),未报价的视为免费提供,如果既不报价又不免费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报价表为excel表格,投标人不得修改表中计算公式及每年标本量,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填报成本单价和每测试用量,每测试单价及年试剂成本价由excel表自动计算,其中成本单价单位为元/ml,包装规格、报价、挂网价、产品流水号、产品注册证号、生产厂家需填报完善。年试剂成本仅用于报价评审,合同签订标的为报价。

  5、试剂报价请各投标单位认真测算,不得弄虚作假,如果使用中发现所用试剂成本大于投标测算成本,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二、商务要求

  1、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至少应包括质量保证(含质保期)、交货周期和备用预案等及以下内容。

  2、合同有效期叁年,采购结果公告发布15日内签订合同及质量承诺书,逾期未签订的按弃权处理。合同期内如遇我院整体打造检验中心,所签合同自然终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试剂存在重大质量缺陷,或出现新的技术和检测方法导致需要新的设备、试剂,或试剂成本大于投标测算成本等情况,医院可单方面取消合同。

  4、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人工、差旅、设备及零配件增添更换等一切费用(人为损害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供货单位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包装标识清晰符合要求,并负责对产品使用进行培训,如因产品质量和使用培训不到位造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由供货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6、协助医院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每年出具产品性能评价报告(包括精密度、准确度、抗干扰能力、线性等),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7、严格按采购结果和计划数量供货,不得随意改供其它生产企业的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否则将拒绝验收入库。

  8、交货时间为接采购通知15日内,由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医院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包括到医院指定地点的搬运费。

  9、送货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货物资质证照、随货同行清单、发票、批次检验报告、冷链温度记录等文件。进口产品还需报关单和检验检疫合格报告;随货同行清单要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产品注册证号、批次、有效期等信息,并加盖供货单位鲜章。

  10、供货单位应定期到医院检查报备的资质材料是否齐全及过期失效,如因此导致的行政处罚及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11、医院实行条码管理后,供货单位应按照医院编码规则打印好条码并粘贴在货物外包装上扫码入库,如因此导致货物不能入库使用,由货物供应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12、货物验收合格后,按医院相关财务制度支付货款。

  十三、评标

  (一)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步骤

   1、资格审查:本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采购文件第五条所列内容)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被取消。

   2、符合性审查:对采购文件中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有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其采购响应文件作废,不能继续参与后面的评审。

   3、技术评审: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45分,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4、商务评审:商务部分5分,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5、报价评审:报价得分50分,报价得分由设备报价得分和试剂报价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设备报价得分占总报价得分的5%(即2.5分),试剂报价得分占总报价得分的95%(即47.5)。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价格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以下公式计算:

  设备报价得分=(设备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

  试剂报价得分=(试剂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7.5

  试剂报价以年试剂成本作为计算对象。

  报价得分=设备报价得分+材料报价得分

  十四、信息公告:有关本采购项目的一切信息(包括公告、公示、更正等)都将在大竹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cdz120.com)上发布,视为已将所有信息(包括公告、公示、更正等)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竹县人民医院

  地    址:四川省大竹县白塔街道青年路99号

  联 系 人:杨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818-6096135传真:0818-6221243


附件3 评审标准.docx

附件2 承诺函.docx

附件1:化学发光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及试剂采购目录.xlsx





 

 

                                      大竹县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