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医院营养食堂
对外遴选经营合作者项目公告
为满足在我院就医的广大患者及患者家属的日常饮食需求,经我院党委会研究同意,通过院内遴选,以“经营者自负盈亏,医院监督管理”的方式拟选定合作者负责对本院营养食堂进行全面经营。请有意者按以下公告内容要求参与我院营养食堂合作者遴选。
一、项目概况
大竹县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编制病床950张,目前开放病床900张,年门急诊病人约519661人次,年住院病人约36589人次,医院现有职工1133人。医院营养食堂为板房结构,面积378.4平方米,就餐区域约100平方米,营养食堂位于我院内科大楼正后方,家属区原10号楼附近。
遴选出的成交合作者向院方缴纳营养食堂质量安全保证金后取得院方营养食堂年度经营资格。
二、合作者参与遴选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遴选内容;
2、合作者注册资本20万元(含)以上;
3、合作者具有三年(含)以上经营和管理就餐人数500人及以上集体食堂或类似餐饮服务的成功案例。
4、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食物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资格证明材料
1、合作者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遴选内容;
2、合作者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时提供);
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时提供);
6、成功案例:合作者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2017-2019)《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营养食堂的经营业绩证明文件。
7、经营能力案例:合作者提供至少一项,有三年餐饮服务经营经验,经营过大型食堂(就餐人数500人及以上)或类似餐饮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资料以提供合同或服务业主加盖鲜章的证明文件等)
8、合作者信誉良好,在以往餐饮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合作者项目拟派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管理大型事业单位营养食堂(就餐人数500人以上)或三星级及以上酒店餐饮服务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用户单位盖章证明文件或单位聘书(任命书)予以证明)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2、合作者必须是本企业自行提供餐饮服务,不得以加盟店的方式进行经营。
3、成交合作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向院方提供拟委派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健康证。
注:1.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参与合作者印章(鲜章)。(所有复印件须保证清晰,如因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无法审查的,视为取消遴选资格。)参与合作者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2.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资格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项目商务要求
1、营养食堂项目合作期限:3年。
2、质量安全保证金:院方与成交合作者签订合同后,成交合作者将质量安全保证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于20日内一次性转账支付至院方对公账户上。院方每季度对成交合作者进行综合质量考核,若成交合作者未按遴选公告、响应文件、合同约定的要求履约或发生安全事故,院方将扣除1万元/季度/次的质量安全保证金。同时质量安全保证金还具有押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合同履约完毕,院方将剩余的质量安全保证金无息转账退还给成交合作者。
3、押金:院方与成交合作者签订合同后,双方对营养食堂场地及营养食堂设施设备按市场价进行评估。合作期满或终止合同,双方对设施设备进行清点交接完毕,设施设备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由成交合作者向院方按清单标注的价格或市场价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从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后,院方30日内将剩余质量安全保证金无息转账退还给成交合作者。
4、履约保证金:成交合作者提前中止合同或日常考核不合格,院方将在质量安全保证金扣除成交合作者产生的违约金。
5、成交合作者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服务,自进场服务之日起30天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院方组织初步考核,初步考核不合格的,成交合作者必须在3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30日后,院方组织再次考核,如成交合作者仍未达到的院方管理要求,院方将解除合同,扣除成交合作者一定比例的质量安全保证金。
注:合作者参与遴选须对上述项目商务要求逐条响应,并加盖鲜章签字确认,未逐条响应或负偏离、或未加盖鲜章签字确认均取消遴选资格。
四、参与遴选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6日下午5点半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青年路99号大竹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3、报名费:参与合作者须缴纳报名费200元。
本项目遴选文件自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6日(上午08:00 - 12:00和下午15:00 - 17:30)期间,由参与合作者到大竹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现场缴纳报名费后,报名签到和获取遴选文件,参与合作者的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五、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下午5点截止。
参与合作者应携带密封形式的遴选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内现场或快递至大竹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遴选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恕不接收;遴选响应文件一旦递交,不再退回;本项目非即日开展遴选活动,由我院监审部门受理后,择日进行现场遴选工作。
六、遴选方式和开展遴选活动时间:
暂定2020年7月11日上午8点30开始遴选活动。
1、上午由院方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所有参与合作者的遴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资格性响应、技术、服务性响应、商务性响应等)和评分,未全部满足院方遴选要求的参与合作者遴选资格作废;参与合作者响应文件缺项或未签字确认或未加盖鲜章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遴选资格作废。
2、递交响应文件的参与合作者不足3家或者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参与合作者不足3家的,本次遴选活动终止。
3、院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通知响应性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核的参与合作者下午到院方食堂现场对食材进行加工,交由院方遴选小组试吃评分。
4、响应性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核的每位合作者进行10分钟内的营养食堂整体经营方案PPT进行现场讲解,由院方遴选小组评分。(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5、院方通过综合评分法遴选(遴选时,遴选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总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合作者(遴选结束后,遴选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列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6、成交合作者15日内来院签订合同,逾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七、遴选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青年路99号大竹县人民医院
八、遴选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遴选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应答表等组成,由参与合作者参照下列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应答表必须加盖参与合作者公章和骑缝章(鲜章,复印无效),并由参与合作者签字确认,否则取消参与合作者遴选资格。
2、遴选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且密封袋必须贴封条并加盖参与合作者公章(鲜章,复印无效)。
3、遴选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必须注明:遴选项目名称、参与合作者单位名称、参与合作者项目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未进行密封和标注的遴选响应文件将取消参与合作者遴选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8186096143 15883703853
快递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青年路99号大竹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医院
2020年7月3日